2020年10月中旬,建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人非法持有枪支并猎杀野生动物。获此线索后,建德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研判、人员调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郑某、陈某、李某。
由于该团伙作案都是在深夜或凌晨,隐蔽性强。民警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经过摸排调查,于2020年10月20日凌晨将郑某、陈某、李某当场抓获,缴获单管猎枪一支、子弹59发、猪獾一只、黄麂一只,并在陈某家中储藏室缴获双管猎枪一支、子弹19发。
经过对3名嫌疑人的审讯深挖,民警发现他们还有同伙。2021年1月21日晚,专案组接到线索:嫌疑人王某、何某、夏某驾驶汽车驶进了建德李家镇的山林中,疑似非法猎杀野生动物。
专案组立即驱车前往事发地,李家镇周边群山环绕,沟壑纵横,地理环境复杂。为防止偷猎者发现民警后警觉逃离,所有民警均关闭手电筒徒步进山。
凌晨2时,山间小路上出现了3个人影,民警一举将其抓获,现场缴获单管散弹枪一支,红外热成像仪一部,黄麂一只、野兔一只。
2021年4月27日,建德警方再次接到有人非法持有枪支的线索,民警通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仇某。在对仇某进行调查询问时,民警发现其手机内有捕杀野生动物的照片、视频。最终仇某供述了朱某和曹某上山放野猪夹、他和吕某帮忙的事实。
通过依法侦查查明,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郑某、陈某、李某、王某、何某等人,多次非法持有管制枪物,在建德等地非法猎杀黄麂、野猪、野兔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采取强制措施18人,查扣汽枪、火药枪、红缨枪、热成像仪、大小地夹、对讲机、套索、钢珠等捕猎作案工具3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