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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闹进派出所方知双方都用假名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詹遥)交往两个月,恋人在大街上闹分手,闹进了派出所。在调解过程中,两人才吃惊地发现,对方都使用的假名。

  歌城认识20岁女子

  昨日上午10时许,一对恋人在海关附近的大街上闹分手,市民驻足围观。接到报警 的花园村派出所民警把二人带回调解。

  男子自称叫孙浩,今年30岁。他说,两个月前在观音桥某歌城认识了今年20岁的女子张露露,对张一见倾心,经过几天追求,确立恋爱关系。可交往过程中,孙发现对方与其他异性还保持着亲密关系。他气愤地向张露露求证,张却声称自己尚未结婚,如何做属自己的自由。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最后闹到分手。

  8月26日,孙找到张露露,要求她归还自己给她垫付的800元医药费,但被张以无借条凭据为由拒绝。昨天上午10时许,孙浩在海关附近再次向张讨要800元不成,他拨打110报警。

  怕被对方举报用假名

  但民警按两人所报的姓名登记时,发现根本查不到“孙浩”、“张露露”这两人的身份。经进一步询问,二人才各自最终承认使用的是假名。因为他们在歌城内曾“嗨”过药,怕被对方举报,所以留了个心眼,没敢告诉真名。

  本来就吵翻了天的两人明白此事后,更是不依不饶。“你居然是这种人,我当初啷个把你看起了嘛?”“你还不是用的假名,还好意思来说我。”

  经民警调解,“张露露”掏出800元钱还给孙浩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派出所,而“孙浩”也迅速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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