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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尸骨未寒 为房产不孝子带“假老妈”骗公证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通讯员 江研 金陵晚报记者 刘治安

  【金陵晚报报道】老父亲刚去世2个月,尸骨未寒,张强就找人假扮母亲和姐姐,到公证处做了一份遗产公证书,霸占了父亲的房产。之后,他又千方百计想将老母亲赶出老屋。 2006年3月27日,老母亲发现真相,继而向江宁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并撤销那份骗来的遗产公证书。

  谎言?

  2003年6月27日,张强为了把父亲留下的房产划到自己名下,曾去江宁公证处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公证书上,分明记载着张强的姐姐张美和母亲李兰和奶奶均表示愿意放弃继承遗产,并将其享有的份额赠与给张强,还有“亲笔”签名。之后,他拿着公证书,把房产过到了自己名下。

  起诉时,李兰和张美均表示,她们从来没有去公证处做过公证,也没有表示要放弃遗产继承,不知道公证处为什么要出具这份公证。对此,连带被告江宁区公证处也是莫名其妙。到底谁在说谎?遗产继承公证书的真假便成了此案的关键。

  露馅

  法庭上,李兰的辩护律师宣读了起诉状,问题直指究竟是谁冒充李兰和张美去办了公证,并表示“放弃遗产继承”。

  出人意料的是,公证处当庭撤消了遗产继承公证书。在此之前,公证处经调查了解到,遗产继承人李兰和张美当时根本没去办理公证,是张强找人假冒了母亲和姐姐。

  至此,孤立的张强面对母亲律师的质问,不得不硬着头皮承认,公证书被他动了手脚。他避开母亲和姐姐的眼神,说:“我花了50元雇了个扫马路的大妈做我妈,又找了个邻居做我姐。然后我带着从家里偷的房产证,和姐姐作废了的身份证到公证处,就办理了两份公证书。”

  虽然张强承认在公证书上作了假,但他仍坚称奶奶来南京时曾表示要把她那份遗产赠给他,一个叔叔可以作证,只是因故没能到庭。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江宁法院法官赶赴泰州了解情况,得知张强在泰州的奶奶已经过世,其亲人称老人生前从未去过南京,更未提及放弃继承儿子的遗产的事。张强的又一个谎言被拆穿了。

  败诉

  近日,江宁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的公证书,应属无效。经法官的再三调解,双方就遗产重新分割达成协议:李兰拥有房产的三分之二,张强分得六分之一,张美分得六分之一。(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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