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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性无能默许妻子借种生女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她说“无能”丈夫默许借“精”生育 他称孩子9岁才知并非亲生

“无性”婚姻夫妇互相索赔!

本报讯(记者 郝冬白 见习记者 何爱民)王强(化名)和刘香(化名)结婚10多年了,女儿媛媛(化名)今年也已9岁。这个表面上看起来颇为幸福的家庭却隐藏着他们难以启齿的秘密,家庭的 男主人王强无性生活能力,女主人刘香与别的男人怀孕生女。“秘密”的泄露完全是因为两人实在不能维持这样的婚姻了,王强一纸诉状将刘香告到兰州点击查看兰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并要求女方赔偿损失1万元。

10月12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已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准予王强、刘香离婚,将财产分割,女儿媛媛由刘香抚养,刘香赔偿王强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刘香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强 9岁的女儿不是亲生

王强和刘香1994年10月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刘香生育一女孩。两人结婚后刘香经常无故与丈夫发生争吵,并称孩子不是王强的,王强采取了忍让的态度。此后,刘香便不管小孩与王强,经常离家出走,A有时回来仅为索要钱物,一天夜里还悄悄回家拿走了首饰及存折。

2001年刘香患病住院期间,刘香的家人出面让双方和好,并由王强支付了药费,但刘香病愈后 又出走。2006年3月,经医院检查后,王强才确信9岁的女儿与他无血缘关系。王强认为刘香的行为已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打击,遂将刘香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 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刘香 “借精”生育丈夫知情

刘香辩称,当年,她经人介绍与王强相识,后经几次接触对其没有好感,就表示不同意这门亲事。 但王强家又送礼物又做其母亲的工作,最后她依照母亲的意思同意结婚。可是在婚后,她发现王强没有性生活能力,一直不能过正常的性生活。但是王强的父母急着 抱孙子,并骂刘香没本事,不会生孩子,搞得家庭关系长期不和睦。王强为此感到很内疚,又怕别人知道他没有性生活能力,心理很矛盾,后来王强就对刘香说: “不管是谁的,只要给我把孩子生下来,你爱去哪里去哪里!”在这种情况下,刘香不久就怀孕了,王强知道后表示理解,什么不同意见都没有说。可是现在王强却 说“经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孩子与他无关!”这是故意制造假象掩盖自己的无性行为能力。

刘香同意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但王强应依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孩子是在他的授意下生的,他应对孩子负责,同时,10多年来王强给刘香的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痛苦和损失,要求王强赔偿损失计1万元。

法院 婚姻的过错在女方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强、刘香在婚后生活中双方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矛盾且长期分 居,加之女儿媛媛不是双方的婚生子女,故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准予离婚。王强主张的精神抚慰金因刘香属过错方,法院予以支持。刘香主张的孩子抚养 费,因王强与孩子间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故不予考虑。本报记者 郝冬白

见习记者 何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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