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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起网络赌球案宣判

发布日期: 2007-04-13  //www.110.com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利用网络赌球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孙志忠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消息,2004年8月,孙志忠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福建省厦门市人林炳生(另案处理),并邀请林炳生在牙克石市开“盘口”、组织网络赌球活动。林炳生来到牙克石市后,孙志忠交给林炳生2万元保证金,林炳生即提供赌球盘口[网址:新宝盈网络赌博网站(sbb-in.net)]和密码,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孙志忠联络参赌人员并具体结算赌资,为林炳生租用牙克石市一处居室作为赌博场地,购置用于赌博的电脑两台、雇用服务人员4名。林炳生、孙志忠二人共组织十几人参赌,赌资达数万元,直至2005年1月15日该赌博网址关闭才停止赌球活动。案发后孙志忠在逃,于2007年1月29日到牙克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志忠为非法获利,与他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被告人孙志忠自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自动关闭了赌博网址,及时停止了犯罪活动,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在社会上一贯表现良好,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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