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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破获网络贩枪案 抓捕3人缴获枪支117支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王姝实习生刘莉)国外购枪———网上发帖———QQ砍价———银行转账———快递上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昨日消息,3名以这种方式在网上贩枪的男子日前被拘,3名同案人和38名购枪者同时被抓,缴获各种枪支117支。 这是北京警方今年破获的首起网上贩枪案。

  三名网络枪贩被刑拘

  两个月前,市局刑侦总队接报,有人在网上贩卖枪支弹药。8月7日,警方成立专案组,从网上查获3名枪贩:马玉堂,北京人,从前年起在网上发帖子卖枪,成交后邮寄到户;李庆华,河北沧州人,今年5月起开设网上枪支店铺,发布卖枪手机短信;王晶,北京人,今年5月开始卖枪。

  据了解,3人互不相识,每人都拥有多达十几人的客户群。8月9日、11日,警方突袭3人住地,收缴各类枪支117支、弹丸2万余粒、气罐121个。李庆华网上卖枪店铺被端。

  目前,马玉堂等3名网络枪贩已被刑拘。

  购枪者难逃法律惩处

  经鉴定,这117支涉案枪支产地多在国外,近半数具有杀伤力。每支枪售价约在1000元到4000元之间,多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做工精良,精确度很高。据了解,根据《枪支法》规定,该案涉案枪支多数超出仿真枪范围,涉案人员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买卖枪支罪”。

  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群众误以为从广州、国外购买气瓶枪并不违法,但事实上,一些“气瓶枪”已被列入《枪支法》管理范畴。据介绍,该案购枪者多为喜好、收藏,只有少数以牟利为目的。

  根据相关法规,这些购枪者已涉嫌“非法持有、私藏非军用枪支”,可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还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调查

  网上搜出大量“卖枪帖子”

  目前,网络枪贩都是从广州、深圳等地非法渠道获得枪源,然后在网上发帖子或者干脆开店,利用QQ号与买主联系砍价,通过信用卡转账,最后由物流快递送货上门,隐藏身份。

  据了解,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要求托运方承运前必须开箱验货,而很多物流快递公司以承诺“不拆、不看”为竞争方式,嫌疑人由此有了可趁之机。

  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我国尚未对“网站发布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立法,一些嫌疑人由此找到作案空间。

  昨日,记者登录淘宝等购物网站,搜出大量“卖枪帖子”,多数帖子都详细描述枪支的杀伤力。

  民警表示,网络监察相关措施即将出台,届时网监部门将加大打击网上非法交易力度,通过技术手段监控网络贩枪行为。

  收枪行动4个月缴枪725支

  本报讯(记者王姝)自6月2日公安部全国“收枪”至今,北京共查获私制炸药、私藏爆炸物品案件22起,涉枪案件28起;收缴各类非法枪支725支,仿真枪1861支、炸药1137公斤、管制刀具13385把。

  86名涉危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673人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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