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放火威胁他人赵某获刑4年
青海新闻网讯 赵某在公共场所以放火焚烧他人财物的方式威胁他人,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今年6月,赵某到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批发市场一洗浴中心找人,结果,洗浴中心老板说他找的人已经不在那里了,赵某恼羞成怒,非要老板交出人不可。 6月16日下午,赵某带着汽油、刀具等来到洗浴中心,将两桶汽油倒在地上,正当他准备放火时,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当场缴获砍刀、匕首等。近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12月13日,记者了解到,赵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