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通过QQ对骂,也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当法官当庭宣判小左(化名)因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时,这位17岁的少年后悔不已。原本一场普通的口角,却因为当事双方随后展开QQ对骂,将本已平息的“战火”重新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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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左与游某原是同事。去年7月15日,两人在上班时因琐事发生口角,游某一气之下,找来朋友王某等人,打算给小左一点“教训”,后经其他人劝导,双方停止动粗,但各自都把怒火埋在心底。当晚,小左与游某在QQ上又见面了,两人立刻展开网上对骂。小左不堪受辱,通过多种途径打听到游某所在位置后,从家中拿出尖刀,冲到游某所在的网吧,还没等游某回过神来,小左已持刀向游某后颈脖刺去,导致其颈阔肌、胸锁乳肌大部被切断。网吧老板见状,赶紧将游某送往医院抢救。案发后,小左向锦江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事后经法医鉴定,游某伤情为轻伤。 锦江检法记者王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