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更多常识 >> 资讯正文

产妇大出血死亡医院被判赔32万

发布日期: 2008-01-31  //www.110.com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王悦)妻子产后两天因大出血去世,丈夫邹先生和家人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提出155余万元的赔偿请求。昨天,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邹先生等5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32万余元。据了解,因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足以赔偿患者家属的损失,丰台法院首次对这件构成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规定,对不足部分进行了调整。

  2007年1月8日,邹先生的妻子临产入住丰台医院。医院诊断后,发现其妻怀有巨大胎儿,医院决定施行剖宫产术。经过手术,当日14时左右,邹先生的妻子生下一个女孩。当日18时30分左右,邹先生的妻子出现出血等现象。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无效之后,邹先生的妻子死亡。经鉴定确定医院负次要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2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