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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2.2万 法院依据人品调查轻判

发布日期: 2008-02-03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李志勇谎称能将看守所内服刑的人提前捞出,骗取其家属2.2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依据司法所提供的李志勇“人品调查”报告,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4月至5月间,李志勇在顺义区双兴北区一家理发店内,以能够帮助一名被羁押在顺义区看守所的30岁陕西女子胡某提前释放为由,骗取胡某亲属2.2万余元。后因事没办成,事主报案,李志勇被查获。

  此案开庭后,李志勇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法院随后又联系了李志勇住所地所属的顺义区仁和镇司法所,以及他的羁押地顺义区看守所司法所,委托他们对李志勇的一贯表现、人品情况、性格特征、社会危害性提供一份调查报告。经过调查证实,李志勇在看守所内表现很好、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结合调查报告对李志勇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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