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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强奸洗车场老板之女获刑5年半

发布日期: 2008-03-11  //www.110.com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一舟

  本报讯 厦门的哥黄某在洗车场内色胆包天,将洗车场老板20多岁的女儿强行推进卫生间内强奸。昨日,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黄某是厦门人,今年28岁,是厦门市一名个体出租车司机。2007年9月8日6时许,黄某驾驶出租车到湖里区江头某洗车场洗车。他去解手时,发现20多岁的廖某某正好赶往一楼厨房吃早餐,便起了歹念。随后,黄某将廖某某从厨房拉进旁边的卫生间内实施奸淫。

  早餐时间没见女儿来吃饭,洗车场老板急得四处寻找。当洗车场老板找到一楼卫生间时,听到女儿的哭声,他顿感不妙,马上撞开卫生间,发现黄某正在强奸女儿。洗车场老板立即冲上前推开黄某,黄某跪地求饶,称其不知是廖某的女儿,还以为是店内的员工,并求洗车场老板不要报警,想与洗车场老板私了。随后,洗车场老板报案,黄某随即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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