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诈骗组织向“话务”提供被害人信息并传授诈骗话术,以“话务”冒充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给被害人拨打电话,虚构发行三年免息扶贫贷款的事实,利诱被害人上钩。
达到目的后,该诈骗组织进一步要求被害人在个人征信平台上查询其是否符合资格,并提供二维码让被害人在个人征信查询平台支付查询费,骗取钱款,实施诈骗。
此案依法公开审理,同步庭审直播。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证据,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后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的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法庭辩论结束后,26名被告人分别向法庭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不会再犯。
法官介绍,不法分子常常会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手段实施非接触式诈骗,其手法通常包括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商家公司厂家、银行人员等,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
法官提醒,要增强反诈骗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警惕陌生人要求的转账、汇款及索要账号、密码、验证码等行为。同时,要不轻信盲从,不贪小便宜,始终筑起谨慎的“防火墙”,拉起警醒的“铁丝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