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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狱友获释后挖洞盗窃410万

发布日期: 2008-03-12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雷娜)因盗窃入狱的李某等人出狱后变本加厉,纠集狱友通过挖洞方式作案50余起,盗窃了价值410余万元的高科技产品。近日,李某等5名盗窃团伙的骨干成员被顺义检察院提起公诉。另有6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一同提起公诉。

  嫌疑人李某、杨某、饶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入狱。服刑期间,3人成为哥们儿。出狱后,3人纠集了无业人员潘某、吴某等人,干起了盗窃的“老本行”。他们选择地处偏僻的工厂、仓库为作案目标,使用钎子在墙上掏出一个距地面仅半米高的洞,然后钻入屋内盗窃电缆线、电焊机、钛合金等产品。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该团伙作案职业化特点突出,而且反侦查能力很强。他们一般白天踩点,彼此之间很少联系,只有作案前才聚集到一起,作案时全戴着手套。从2005年至2007年,团伙成员偷遍了北京的九个区县,作案50余起,被盗物品价值4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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