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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疏忽致老人死亡 法院判其缓刑

发布日期: 2008-03-23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护工张庆文在为瘫痪老人洗澡时,因一时疏忽,致使老人被烫伤死亡。考虑到张庆文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而且能够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近日,海淀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庆文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庆文是海淀区杏林敬老院的护理员,照顾年逾七旬的全身瘫痪老人吕老先生已有近6年。2007年5月4日中午,张庆文在杏林敬老院洗澡堂内为吕老先生洗澡时,因为当天拉肚子,一时疏忽,造成吕老被热水烫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和吕大爷的感情很好,对他就像对自己的父亲一样”,张庆文说,出事后,他懊悔不已。事发当天,张庆文就把自己所有的积蓄1万元送到了敬老院办公室,并转给了吕老先生家属。

  案件审理过程中,杏林敬老院的22名老人联名给法官寄来一份签名信,证明张庆文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对老人有求必应,照顾得无微不至,胜似对自己父母,希望法院能够对他从轻处理。而且张庆文此前还曾被评为敬老院的优秀护工。

  法院认为,张庆文因疏忽大意,造成被护理人员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够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宣判后,张庆文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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