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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学生分手后不甘心强奸前女友 被判刑二年

发布日期: 2008-05-09  //www.110.com  

  22岁的男子黄某,是南宁某校在校大专生,与女青年兰某同校且是一对恋人。兰某提出分手后,黄某心有不甘,仍纠缠不休。去年12月,黄某将兰某带至南宁市良庆区某旅馆,强行发生关系。 事后,兰某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黄某被逮捕。年底,兰某动了恻隐之心,写信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要求“撤案”或者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发落。

  公诉机关认为,强奸案是严重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权撤案,于今年4月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良庆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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