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时30分,被告人窦效峰被法警押进法庭,他身穿红色的马夹,表情很凝重。在整个庭审中,他总是低着头,耷拉着眼皮。据了解,在5年前,一个由河南省郸城县人为主组成的打砸抢犯罪团伙在北京覆灭,该团伙三名主犯窦孝海、窦全祥、窦立功已被执行死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期间,窦效峰伙同窦孝海等人于深夜持木棍等凶器,多次闯入学校、公司、食品厂等地,采用威胁、捆绑、殴打等手段实施8次抢劫、4次盗窃,涉案金额达36万余元。在作案中,这伙人见人就打,见财物就抢,凶残之极,他们甚至没有放过13头生猪。更不幸的是,一所小学校办厂长马某被殴打致死,一所中学的两名教师被打成重伤。
“我没有参加过所有的抢劫作案,只参加过其中的两起盗窃犯罪。”窦效峰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了异议。“你什么时候来北京的?”公诉人问。窦效峰说,他实施盗窃的时候在北京,窦孝海来找他,因为他有车。对于具体的盗窃过程,窦效峰只说了句“时间太长,我记不清了。”
公诉人问:“你认识窦孝海吗?你与同案犯有矛盾吗?”窦效峰回答说,他们是同乡,在村子里,自己脾气不太好,与一些同案犯有矛盾,窦孝海就曾经害过他及其家人。“你认识洪玉福(团伙成员之一)吗?”公诉人追问。“不认识。”窦效峰说,钱立山可以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过抢劫,他们一起拾垃圾。
在审讯过程中,窦效峰曾不止一次地撒谎,却又被当场揭穿,最后只得表示“记不清了”或者干脆不说话。
露出破绽:供述多次前后矛盾
破绽一:
在庭审中,公诉人问:“1999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你到过北京吗?”“没有”窦效峰说。公诉人又问:“你刚才说起你参与过的一起盗窃案就发生在1999年,与你刚才的说法有矛盾啊。”“我记不清了。”窦装起了糊涂。
破绽二:
虽然窦效峰声称自己不认识洪玉福,但是公诉人宣读的一份笔录正是洪玉福的供述。洪玉福交代说,自己与窦孝海、窦效峰等人,在2000年11月10日凌晨闯入大兴区庞各庄镇一处副食品基地,打伤了人,他们抢了多台电视机,还抢走了许多生猪。“我没有参与。”窦效峰听后坚决否认。
破绽三:
被窦效峰称为证人的钱立山,却成了窦的抢劫同案犯。为了戳穿窦的谎言,公诉人出示了一份钱立山的笔录,钱立山说,他与窦效峰等人闯入北京国际商学院,殴打、捆绑了多名保安人员,抢走了数十台电脑。“我们在老家打麻将,他欠了我的钱,他要害我。”窦效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