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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 出院后告医院索赔

发布日期: 2008-06-22  //www.110.com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杜斯琪)广州一名拥有千万家产的民营企业家何先生在与妻子吵架后,被妻子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并遭收治30天。何先生出院后,以医院侵犯其名誉权为由索赔100万元。前天,荔湾区法院重审此案,医院坚称自己没责。

  何先生和陈女士结婚已20多年,有一个21岁的儿子,夫妻婚后曾有感情冲突。何先生先后开设了3家公司,置有包括二沙岛豪宅在内的3处房产,上千万元的资产都是以何先生的名义拥有的。

  2005年12月20日深夜,何先生与妻子发生争吵。陈女士打电话至某脑科医院,请医院诊治何先生。“当时,我刚打开门,迎面一个男人就飞来一拳就打中我的鼻梁,他们用类似铁链的东西把我反绑起来,拉上了医院的车。后来我才知道那两个男人是脑科医院的护工。”何先生说。

  脑科医院后来会诊的结论是何先生可能有“偏执状态”,并强制他服下很多精神类药物。治疗一个月后,何先生终于出院。他立即将脑科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立即停止对其人格权的侵害并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100万元。

  一审时荔湾区人民法院认为脑科医院在妻子要求医生上门接诊的情况下,派医护人员上门接诊,属于医疗服务行为。同时,由于部分精神病的诊断治疗需一定时间,在何先生对家属有暴力行为,家属反映其有精神病史的情况下,医院将其留院观察治疗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该院遂于去年4月9日判决何先生败诉。何先生上诉至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案件的主要事实不清”,发回荔湾法院重新审理。

  在前日的重审中,针对何先生认为其名誉受到损害的说法,医院的代理律师认为,医院对何先生的医疗所有行为都已经停止,根本没有“立即停止对他的人格权的侵害”的必要。而医院从来没有公开何先生有病或者没病的信息,此案被公众获悉,完全是因为何先生和新闻媒体沟通所致,和脑科医院无关。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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