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陈姓“老赖”是临海人,2004年7月向温岭人江女士借了10万元,说好过几天就还,并出具了借条。没料到钱借出去后,陈某就消失了。江女士只好到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四处找不到陈某的下落,家里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只从申请人处得知陈某可能在杭州、上海等地承包铁路建设工程。
2006年8月,执行法官赶往杭州。通过各大银行浙江分行,执行人员查到陈某在合肥、青海、西安等地均开有账户,但由于系统原因,银行无法提供账户余额。在杭州本地的账户里,只有十几元。
执行人员又分别到车辆和房产登记部门查询,出乎意料的是,居然真找到了陈某名下的房产和一辆2006年6月新登记的保时捷越野车。但数天之前,这些财产已被杭州拱墅区法院查封。按法律规定,临海法院只能轮候查封,无法及时进行处置。此后,法院又多方查找陈某下落均未果。
鉴于陈某购买车辆的时间和拥有房屋等信息,临海法院认为陈某完全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经法院裁判的债务,已涉嫌刑事犯罪。今年2月,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在法院执行系统上对其进行曝光。警方很快发出网上通缉令,6月底,陈某在福建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