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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50元假币付按摩费被识破枪杀1人潜逃

发布日期: 2008-07-11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孙颖)8年前,因用50元假币付按摩费而发生争执,在逃跑过程中持枪杀害一追赶他的围观群众。潜逃7年后,这名广东普宁男子落网。昨日,他被控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深圳中院过堂。受害人彭某某家属提起数十万元的民事赔偿。据律师称,彭某某的行为已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逃跑时被追掏枪杀人

受审男子名为赖松坤,今年37岁。2000年7月3日晚22时许,他与詹某(已判刑)等三人从东莞到龙岗罗瑞合西二村的一家发廊按摩。次日凌晨1时左右,赖等人因身上的钱不够买单,与发廊妹和老板等人发生争执。后赖返回旅店取钱,另2人在发廊等。因钱不够,赖遂想用假币支付,他携带一个装有两支手枪和子弹的公文包返回发廊,在发廊的洗手间内将其中一支手枪交给詹某,然后用一张100元的港币和一张50元的假人民币买单。

当假币被识破后,发廊老板等人与他们发生争执,在场的治安员前来查问,三人即分头逃跑。在场的多人分别追赶,其中彭某某追赶并扯住赖,赖取出手枪击中彭的腹部,致其左髂内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赖携枪潜逃。同年7月,詹被抓获归案,由赖松坤交给其使用的手枪也被缴获。同年8月,赖作案后抵押给普宁纪某的另一支手枪也被缴获。

潜逃7年后被捕时身上有枪

7年后的一天傍晚,赖伙同一人流窜至普宁市流沙镇沙河西路附近,手持塑料枪抢劫财物。同年10月16日,普宁市公安局接举报将赖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弹簧尖刀一把、已上膛的仿六四式手枪一把、子弹四发。

赖松坤曾因抢劫罪被汕头市中院判刑11年,1996年刑满释放。昨日法庭上,赖承认自己犯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拒不承认犯故意杀人罪,他称涉案的枪支均是别人所给。案发时是因被人追赶,要抢他的手机抵债,在扭打中上了膛的手枪走火,才误杀了对方。据悉,警方还在其居住的旅馆里查出77张50元的假币。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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