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11时许,唐河县公安局龙潭镇派出所接到湖北的哥柴某报案,称当日上午8时许,4个年轻人从湖北枣阳租他的车到唐河县湖阳镇,当车行至湖阳镇一偏僻路段时,这4名年轻人持刀对他实施了抢劫。
唐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经过调查,专案组民警锁定了与犯罪嫌疑人联系较为密切的该镇一曹姓女孩。
7月11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民警王东伟等着便衣正在该曹姓女孩家调查走访时,突然有两个男青年骑摩托车来到。办案民警谎称是女孩的亲戚。通过双方交谈,民警认定其中一王姓男子与犯罪嫌疑人一致,遂将其控制。
通过突审,王某很快承认了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又抓到了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他们对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经审讯,4名不满20岁的犯罪嫌疑人,10天内持刀抢劫4次。据他们交代,6月22日晚9时许,几人坐车到湖北枣阳,将一名30多岁妇女的电动车抢走,第二天卖了1000元钱。随后他们又作案3起,全都在学校没放假前,而且大都在晚上,白天他们则正常上课。
经查,4名学生在唐河县卫校就读,同住一个宿舍。由于经常聚在一起吃喝玩乐、上网,欠下了不少钱。为了还钱,他们借500元买了4把刀,策划实施抢劫。他们选择的作案对象是邻省的湖北省枣阳市的居民。每次都是统一乘车前去,4把刀集中放在一个提包内,作案时统一发放,作案前还进行抢劫预演和商讨。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