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女子联手儿子杀死情敌被判死刑

发布日期: 2008-09-22  //www.110.com  
        认为情敌抢走了丈夫,又对自己的儿子不好,前妻联手儿子,将儿子的继母杀害。近日,市五中院对罗娟和儿子王小洪杀人一案宣判。

  “情敌”夺走老公 对儿子不好

  罗娟和丈夫王洪于1986年相爱并结婚,婚后生下两个儿子。“1996年朝天门我们有个门面要拆迁,为多分一套还建房,我们便登记离婚,实际上是假离婚。”据罗娟交代。离婚后,她和王洪仍住一块。不久,她打听到王洪跟一名叫郭玉兰(本案死者)的女子同居还生下一子。

  2005年6月,罗娟和丈夫协议正式分手。分手后,大儿子王小洪跟父亲一起生活。罗娟称,郭玉兰对儿子不好。“郭还挑拨我跟前夫的关系。我恨她。”为给儿子出气,罗娟决定“教训”郭玉兰。

  生母邀儿杀继母 前夫报警

  2006年郭玉兰跟王洪结婚后,罗娟曾多次邀约儿子王小洪一起报复郭玉兰,但遭拒绝。今年2月12日,当罗娟再次邀约儿子一块去杀郭玉兰时,王小洪这次同意了。当晚9时许,罗娟和王小洪来到郭玉兰在渝中区交通街的租赁房内,将刚入睡的郭弄醒,随后用铁榔头对准郭玉兰的头部等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次日凌晨,郭玉兰的丈夫回家发现妻子失踪,当即报警。随后,民警将正在进行分尸的罗娟母子俩抓获归案。

  生母揽罪 一审判死

  开庭时,罗娟把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称儿子本不知情,是被自己骗去的。经审理,近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罗娟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王小洪被判处无期徒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9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