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接到裁定书后的原告况力彬相当高兴。他说:“虽然法院中止了诉讼,看得出法院对待此案是相当慎重的,虽然现在中止,但等结论出来后,会再行审理的。”
他对此案胜诉充满信心。
况力彬告诉记者,从这份民事裁定书中可以看出,在开庭当日,易中天极力辩称的自己不是适格原告的辩解意见,法院并没有采信。裁定书中明确将三个被告列出,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上海文艺出版社、易中天。
对于况力彬来说,法院并没有以易中天不是适格被告而将他的诉讼驳回,“这已经是一个胜利了”。
此案第一次开庭是在今年的一月份,当时此案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媒体前来旁听,就书中是否存在“错别字”这一焦点,诉讼双方都带来了《辞海》、《古汉语辞典》等资料,庭审相当激烈。但开庭后,约有大半年时间没有进展信息。直到昨日,法院作出裁定此案中止审理。
何时会出结论,再行开庭,本报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