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小公共汽车摔伤乘客被判赔近200万

发布日期: 2008-10-13  //www.110.com  
        北京某客运公司的一辆小公共汽车在运行过程中,因司机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导致乘客陈某摔伤并致高位截瘫。日前,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客运公司赔偿乘客194万余元。

  2005年1月,山东省新泰市某化工厂职工陈某来京探亲,乘坐小5路公交车外出。途中,由于司机紧急刹车,致使陈某仰面摔倒。后送往海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脊髓外伤(横贯性损伤)、高位截瘫。由于陈某在公交车上摔伤,直接影响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陈某希望借助截瘫行走支具站起来并训练,达到恢复的目的,希望今后的生活过得阳光一点,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每个健康人对残疾人的祝愿。因此,法院根据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的说明,认可陈某配置进口残疾辅助器具,以确保高位截瘫的病人更加安全,遂终审判决客运公司赔偿陈某残疾辅助器具费49.8万元,另外还有误工费15.9万余元、护理费72万余元等共计194万余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4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