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单某秋从山东来东莞打工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为了维持生计,他竟然想利用租房的机会打劫房东。2006年3月28日21时许,单某秋来到东莞市寮步镇新旧围村丰某燕经营的出租屋,以租住临时房为由伺机抢劫。当丰某燕带着单某秋到出租屋的房间查看时,单某秋用手勒住丰某燕的颈部和捂住丰某燕的嘴巴,将她按倒在地上。其间,丰某燕不停地用脚蹬、用手抓试图反抗,单某秋见状就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对丰某燕进行威胁,从丰某燕身上搜到人民币945元。接着,单某秋怕丰某燕跑出房间报案,又逼迫她将身上的衣服脱光,然后用水把丰某燕的全身淋湿,之后把她关进房间的厕所里。
当单某秋准备逃离现场时,丰某燕开始大声呼救。单某秋怕事情败露,就持匕首往丰某燕的胸部、腹部和手臂等部位连捅了十九刀,将丰某燕杀死后逃离现场。
随后,单某秋又连续采用同样的手段,抢劫出租屋房东两次。三次抢劫导致两人死亡,为灭口又杀死一人,共抢到1405.5元财物。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单某秋犯抢劫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