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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能源部长称中俄石油换贷款谈判下周恢复

发布日期: 2008-11-19  //www.110.com  

  俄罗斯能源部长什马特科18日对外宣布,有关中方向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分别提供15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贷款的谈判将于下周恢复。

  什马特科解释到,此前双方谈判暂停纯属“技术原因”。

  “我们对媒体关于谈判终止的报道感到惊讶。中俄双方的谈判工作一直都遵照进度表进行,先前只不过是做了一下‘技术休息’。”什马特科这样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说。

  俄罗斯《机关报》介绍说,在谈判中,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总裁托卡廖夫希望中方提供的百亿美元贷款期限不少于10年,且希望能在俄方努力下,将贷款利率从最初商定的7%降为6%。但中方现在坚持将固定利率变为以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础的浮动利率。

  莫斯科银行分析家米哈尔斯卡娅指出,中方目前计算利率的方式无可厚非。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获得为期10年,且利率为6%的贷款根本不现实。她提醒说,别忘了,俄罗斯对外经济银行在对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放贷时也是以LIBOR为基础的浮动利率来计算的。

  俄罗斯总理普京同中国总理温家宝10月28日进行会谈,两国签署了石油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俄双方也终于达成了初步协议:在合作框架内,由中国向俄罗斯石油公司和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分别提供150亿和100亿美元贷款,这笔钱被用来换取俄罗斯对华为期20年的长期石油供应合同。双方还商定于2009年开始建设泰纳线中国支线油管。

  根据备忘录,本月25日前双方将敲定所有细节并签署正式合约。但俄罗斯谈判代表团上周从北京返回莫斯科,并承认同中方未能就石油供应问题达成一致。当时,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对外声称,中方提出了不可接受的条件致使谈判中断。

  国际文传电讯社此前报道称,还贷担保问题也成为谈判的焦点。根据此前的设想,俄罗斯石油公司将以石油供应作为担保,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则以管道基础设施抵押作为担保,同时由俄罗斯政府提供国家担保。但中方后来提出了从国家到石油开采和收入等五项不同的担保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求俄方为贷款提供包括保证对华石油供应量,以及获得俄罗斯油田开发许可等,但俄方尚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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