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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保主任横行乡里 9年打死2人获死缓

发布日期: 2008-12-01  //www.110.com  

近日,这个横行朝阳区管庄一带多年、人称“七哥”的恶势力老大,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三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同一日,其8名手下也分获死缓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三罪并罚被判死缓

45岁的李海忠去年1月30日被捕时,只是朝阳区管庄乡东会村的小小治保主任。但在另外一个圈子里,这个人称“七哥”的中年男子,却以“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多名小青年为之效命”而著称。

李海忠出生在东会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小名“小七子”。因父亲早逝,缺少管教,李海忠小学没毕业就开始混社会。

司法材料显示:1989年,好赌又缺钱的李海忠抢劫了与自己熟识的建材商,因此入狱5年。出狱后,李海忠被安排为村里保安。1997年开始,在外来人口逐渐聚集的东会村,“下手狠辣”的李海忠“调处村内纠纷的能力”渐渐显现。2000年,李海忠因非法持有枪支而“二进宫”。6个月后,他再次出狱,并很快成为当地一霸,“小七子”也变成了“七哥”。

2004年,东会村村委会改选时,李海忠高票当选村治保主任。一个二进宫的青年如何能够当选?一名村民代表无奈地表示:“他想进(村委会),(大家)就必须选他进。”

近日,市二中院判决查明,1998年到2007年,李海忠及其8名手下先后实施故意伤害2起、敲诈勒索4起、寻衅滋事1起,共致2人死亡,1人轻微伤,涉案金额21万余元。

法院认定,李海忠等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应数罪并罚。鉴于李海忠能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因此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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