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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各有家庭非法同居生女被判缓刑

发布日期: 2008-12-16  //www.110.com  

  王刚和张丽各有家庭,却在未离婚的情况下非法同居生孩子。近日,顺义法院以重婚罪分别判处他们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39岁的王刚是顺义区农民,已有家室,捕前在顺义区一养猪场上班。去年年初,他认识了34岁的河北女子张丽。当时,张丽已婚,和丈夫在河北老家养猪,因业务关系经常到王刚所在的养猪场。

  几次接触后,王刚和张丽产生了婚外情。去年7月,与丈夫感情越来越不好的张丽只身一人来到王刚所在的养猪场找了一份工作,并和王刚一起在顺义区杨镇一村子里租了间民房。尽管均未办理离婚手续,但他们却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生育了一个女孩。

  张丽的丈夫发现妻子与他人同居后,一气之下向公安部门举报,王、张二人被警方抓获。

  受审时,王刚和张丽均认可指控,并认罪悔罪。而张丽的丈夫则表示原谅妻子,希望法院不再追究她的责任。

  法院认为,王刚和张丽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侵犯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均已构成重婚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处他们缓刑。(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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