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人提出分手,武汉男子陈某心怀不满,遂假冒记者前往随州艾滋病村,两次抽取艾滋病人的血液,欲注射到情人身上,后因故未遂。记者昨获悉,陈某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陈某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
今年4月5日下午1时许,张某开着“摩的”正在随州曾都区均川河堤等客。这时,一个衣着体面、说普通话的中年男子来到他面前,此人自称是黄石的记者,想找艾滋病人采访。
因附近有个村艾滋病人比较多,张某本人也是艾滋病人,故张某轻车熟路地就把此人带到一名女艾滋病人家中。中年男子说要抽包血液拿回去确诊,还拿出一个一次性注射器,叫张某帮忙抽。张某不会,便请来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抽了2毫升,中年男子则付了10元抽血费。之后,中年男子将血液连同注射器一起放入保温杯,分别给了女艾滋病人和张某100元现金。
见中年男子出手还比较大方,张某用摩托车送该男子回均川的途中,告诉对方自己也有艾滋病,同时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中年男子并不是什么记者,其真实身份是武汉某证券公司经纪人陈某,正和同居情人唐某闹别扭,伺机报复。
2002年,陈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武昌某单位女会计唐某。同年11月,陈某与当时已离婚的唐某租房同居。
陈某在后来的供述中称,自己与唐某闹翻是因为发现了情人“不忠”。2007年元月,陈某发现唐某与某单位一位领导关系暧昧。后来,又因为股票下跌、经济纠纷等原因,两人经常吵嘴。最后,唐某提出分手并搬离了租住处。
陈某则想出一个“天衣无缝”报复唐某的办法:将艾滋病人的血液注射到唐某身上,让她得艾滋病慢慢死去。
他从网上看到报道,知道随州有个艾滋病村,遂假冒记者去抽血。
再说陈某携带艾滋病人的血液回到武汉后,立即将血液存放进冰箱。
但他上网查询得知,艾滋病毒离开人体只能存活3小时,在空气中只能存活3分钟。陈某判断自己采来的血没有用了,便将血丢掉。
4月7日,陈某再次来到随州,找到“摩的”司机张某,陈某想让那个女病人到武汉,张某说自己去也可以。于是,双方谈妥:陈某每天支付100元并管吃住。就这样,张某被陈带到武汉。
到了武汉后,陈某就把张某带到一酒店吃饭,同时约上唐某。喝酒时,陈某暗中将自己杯子中的酒换成水,与唐某连连碰杯。当唐某喝醉后,陈某便将其扶到租住处。此时,张某也打的赶到,在门口,陈某用一次性注射器从张某的胳膊上抽了2毫升血,然后给了张某100元让其住旅社。
唐某已睡着,陈某躺在床边犹豫。凌晨2时许,唐某醒了,陈某放弃了行动。
据陈某交代,这次自己没忍心下手,但之后见唐某又不怎么答理自己,于是陈某又准备第三次作案。
回到随州的张某,也感觉到武汉之行不妙。他便给陈某发了一条短信:不正常,不是好人,你不怕我举报?陈某则回短信:出卖朋友没有好结果。
而这一次,张某不愿意来武汉了。4月18日,陈某便以到武汉郊区游玩为名,将唐某骗至随州。但当唐某的家人知道此事后,担心唐的安全,不停地打电话让唐某回武汉,不然就报警,陈某只好将唐带回武汉。
幸运的是,随州艾滋病村村卫生室的值班医生收取了10元钱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费用,才使得这个离奇的“艾滋血”谋害情人案得以及时暴露。
4月5日下午4时,卫生室负责人回来,他意外发现多了一张10元钱的收费单据。该负责人向值班医生询问后,就向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夏治华汇报。
夏治华是扎根乡村的专业防治艾滋病的医生,曾被省委书记罗清泉赞誉为“随州的桂希恩”。夏治华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产生怀疑。他分头向行政、卫生、疾病防治等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和咨询,对方均称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