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庆永因琐事与陈女士发生矛盾后,竟杀害了陈的4岁女儿并奸尸。昨天,市二中院将邵庆永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4岁的邵庆永是河南省人,案发前在丰台区一工地当搅拌车司机。2006年12月,邵庆永盖房时将灰土弄到4岁女童小华(化名)脸上。邵庆永说,小华当时骂了他两句并叫来母亲陈女士。“此后陈女士也骂我”,邵庆永遂起意杀害小华报复。当年12月25日晚,邵庆永将在工地玩沙子的小华骗到夏家胡同一个尚未完工的自建楼房内,捂住小华的口鼻致其死亡,并对其尸体进行奸淫和侮辱。当晚,小华家人四下寻找,于当晚10点在事发楼房4层发现了小华的尸体,现场惨不忍睹。小华的母亲赶到后当场昏了过去。家属报警后,民警于当晚在事发楼内抓获了嫌疑人邵庆永,当时他正在一个在建房间内蒙头大睡。
二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邵庆永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应数罪并罚。法庭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