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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师监守自盗被判缓刑

发布日期: 2009-01-21  //www.110.com  

  利用管理药品的职务便利,友谊医院的主管药师苗某窃取了单位药房近万元药品。近日,宣武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苗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42岁的苗某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案发前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药剂科任主管药师,专门管理药房抗肿瘤类的药品。

  去年5月至7月间,苗某利用职务便利,窃取了自己及同事负责管理的法码新粉针、波立维片、洛赛克粉针等9种药品,共计价值9500余元。去年7月底,药房主管在核查药品数量时,发现有药品丢失,于是报案。调取药房监控录像等资料后,警方很快将苗某查获归案。

  据苗某供述,去年5月,他听说自己要被调换工作岗位。考虑到以后拿药不方便了,他就想趁调走前多拿一些贵重药品,之后再到其他医院换成普通的日常用药。

  法院认为,苗某监守自盗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他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对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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