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箭穿进队友脑中14厘米” 续
本报记者 刘洋 摄
新闻回放:去年12月8日14时许,九台市少儿体校射箭队几名队员练习时,13岁的队员小雪(化名)将71厘米长的箭射入11岁的队友小冲(化名)的右眼窝,箭杆插入脑部14厘米直抵后颅骨。经紧急救治,小冲颅内长箭被取出,但视力急剧下降。
本报讯(记者刘洋)昨天9时,箭伤男孩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体校相关负责人、小冲和小雪的家属以及记者20余人到庭参加了旁听。
“右眼矫正视力0.02”
昨日上午,体校、小冲、小雪等三方当事人均提前来到法院。在审判庭门外的走廊里,三方当事人分段聚集,彼此有意保持一段距离。
小冲剃着短发,依偎在母亲身边,一直不肯说话,也不愿直视记者,情绪很低落。孩子右眼窝没留下太明显的伤疤,不过后脑部位的那条“门字形”伤疤却非常明显。
“右眼矫正视力0.02,左眼矫正视力0.3,现在能比盲人强一点。”小冲母亲苦笑着说,“出院时医生说了,如果再不治疗,另一只眼睛一定保不住,最后双目都得失明。”
相隔几米之外,清瘦许多的小雪躲在亲属身后,不时地向小冲这个方向张望,却始终没有走过来。记者询问她近况时,她将脸扭到了一边,不愿回答。
“我想一个人如果心伤得很重,一定也很痛苦。出事以后,孩子一直在亲属家住,家人就是想让她从阴影里走出来。这种事需要她自己慢慢解开,慢慢醒过来。”小雪的姨说,“给两个孩子造成这样的伤害,我相信最后会找出原因的。在父母跟前出事,父母有责任。但在学校出的事,责任你说该谁负?”
记者了解到,这是自小冲出院后,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
提出17万余元赔偿要求
昨日9时,各方当事人进入法庭。小冲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宣读了诉讼请求。其中赔偿金额名目包括后续治疗费、前期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合计赔偿金额为17万余元。其赔偿责任应由九台市少儿体校和小雪承担,同时双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小冲的诉讼请求,九台市少儿体校代理律师表示:“我们认为,小冲受伤不是在训练时间,不存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不同意赔偿原告的各种诉讼请求,应该由侵权行为人,也就是小雪进行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学校可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雪的代理律师:“不同意原告的请求,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队友证言遭当事人质疑
当庭,除了对赔偿金额计算存在部分异议之外,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人身损害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这两个方面。
少儿体校针对这个问题直接提供了书证和人证。当时目击队友的证词显示,射箭队正常训练时间应该是每天的14时45分,而事发当天几个人是13时左右到的训练场地,14时10分左右发生的事故。
“当时靶子在正北面,小雪站在靶子南面,小冲和另一个队员当时站在小雪左手边靠后的位置。小雪射箭之前喊过一声‘小冲,我射了’,随后弓箭离弦,射到了小冲。”证人小东(化名)说。
另一位证人小伟(化名)是小冲的师哥,当时他就站在小冲的旁边,“当时我站在小冲的前面,小雪端起弓,拉开时,她冲着我们这个方向,就往前跨了一步,我还说了一句‘你可别射到我’,接着小雪就喊了一句‘小冲,我射了’,然后小冲就中箭了。”小伟说。
对于两人的证言,小冲和小雪都提出了异议。“我们正常训练的时间不是14时45分,而是从13时30分开始,但教练没在,是男队友自己把训练用具拿出来的。钥匙是男队友两天前向老师借的,一直没还。”小雪说。
小雪打招呼 小冲没理她
庭审过程近3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就责任问题分歧非常大,由于小雪一方不同意当庭调解,法官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退庭后,双方当事人陆续离开现场,小雪走到门口时,主动向小冲打了招呼:“见到师姐怎么不说话?”但小冲没有回答,避开了小雪。
据小冲父亲介绍,小冲出院后,小雪的家人没有和他们联系过,其间也没支付过任何治疗费。“我对他家孩子,没什么好说的,毕竟她只是个孩子。但作为家长、作为监护人这样处理问题,我心里很不舒服。”小冲的父亲说。
“我认为17万这个赔偿数额已经很保守了,孩子一旦双目失明,今后就靠这点钱能生活吗?另外,眼下孩子面临继续治疗的问题,没有这笔钱,孩子双眼一定保不住。作为学校,他们的责任是毋庸置疑的,我真心希望他们能够认真考虑我们的请求。”小冲的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