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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奸杀4岁女童被判死刑

发布日期: 2009-09-22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张永生 通讯员王寿文 许多君) 记者9月21日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民勤县红沙岗镇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生活区“2·14奸杀4岁女童案”日前宣判,罪犯李兰斌(又名李志全)被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2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勤县公安局接报:该县红沙岗镇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内一4岁女童被强奸后生命垂危。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派20余名技侦人员赶赴距县城62公里的案发地,案发现场在生活区商业服务大楼后锅炉房内,受害人小花(化名)在送往金昌八冶医院途中死亡。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

  据小花的父亲祁某陈述:他在商业服务大楼经营餐厅,当日下午1时许,女儿小花在楼前玩耍,3时许他发现小花不见了,在周围寻找多时,最后在楼后锅炉房内找到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小花。

  经法医鉴定,小花生前遭性侵犯,身上有血迹,颈部有明显伤痕,系受外力机械性窒息死亡。警方在现场地面发现血迹和犯罪嫌疑人的脚印,分析认为是一人作案, 嫌犯很可能就在现场附近。经过两天的调查,民警获悉:2月14日下午,3名民工曾在生活区喝酒,其中一个叫李兰斌的47岁安徽人提前退场,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对李兰斌进行秘密侦查,发现民工宿舍内李兰斌的衣服上有微量血迹,脱下的鞋子鞋底特征也与作案现场的鞋印相吻合,遂派人带提取的血迹和物证到省公安厅进行DNA鉴定,最终确定李兰斌就是本案凶手。2月17日,李兰斌归案。

  据李兰斌交代,2月14日下午3时许,他因酒醉提前退场,碰到院内的小花,遂起邪念,强行将小花抱到锅炉房欲行强奸,因小花拼命哭喊挣扎,丧心病狂的李兰斌竟掐昏小花,强行施暴。

  日前,丧心病狂的罪犯李兰斌被武威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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