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在被“刑警大队长”拿走5500元钱后,受害人陈先生走进了渠东派出所。原来,陈先生在新乡汽车东站附近经营一家美容美发厅,近期,他认识了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该男子自称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啥事儿都能办成。该男子说,能帮忙让陈先生当公职人员。陈先生给了对方5500元的好处费,让对方去为自己“活动”。可是,该男子拿钱后,却没了踪影。
随后,民警根据陈先生对嫌疑人的描述,在警务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发现该男子竟在2003年因拐卖妇女被判刑6年,2009年才刑满释放。
民警迅速出动,根据线索在火车站附近蹲守。前天早上,在新乡东方步行街西口蹲守的民警发现,3男1女在步行街内来回走动,形迹可疑,而其中一名男子与涉嫌诈骗男子极为相似。民警迅速将几人控制。
经陈先生指认,被抓男子正是骗走其5500元钱的李某。随后,李某承认自己冒充警察诈骗陈先生,并供述先后多次骗人,共计骗钱3万余元。而被民警抓住时,李某正带着刚刚骗来的3名“巡逻队员”在闹市区进行巡逻演练。
目前,李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