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神垕镇11岁女童王金金(化名)出名了。3月27日,因为替锤杀自己母亲的父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求情,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撤销她父亲的死刑,将该案发回重审,她又一次“图文并茂”地被北京的媒体广泛报道了。“我已经失去了妈妈,不想再失去爸爸了……”3月28日下午,刚从北京回来的王金金说起自家的不幸,泪流满面。年仅11岁的她,比同龄孩子 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和苦痛。
回顾:一次争吵 8龄童“失去”双亲
2007年3月12日,8岁的王金金下午放学后回到家,却没有见到往常早在门口接她的母亲,父亲王军豹也没了踪影,卧室里却有几片吓人的血污。
后来,她才知道,当天,父母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吵。正在气头上的父亲,失去理智持铁锤砸向了母亲,母亲不幸身亡。父亲随后吃下安定片准备自杀时,被发现获救。
2007年年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王军豹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死刑。王军豹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1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将王军豹的死刑判决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因父母的一次偶然争吵,年幼的王金金先是失去了母亲,又面临着要失去父亲,这几乎把当时不到10岁的王金金压垮。王金金常常神情呆滞地一遍遍抚摸全家福照片,无声地流泪。
努力:为留父亲 女孩致信大法官
得知父亲被判死刑后,王金金一度痛不欲生。后来,她被姥爷从爷爷家带走,送到新乡市的一家儿童村上学。父亲是唯一的亲人,不能再失去他了。为救父亲,王金金找到了儿童村的丁主任,希望她想办法救救自己的父亲。后来,丁主任联系上北京儿童村法律顾问沈腾律师,两人商讨看能否从法律层面上帮助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沈律师了解情况后,立即决定为王军豹做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
沈腾阅读案卷发现,王军豹其实很爱自己的妻子,当时锤杀属于激情犯罪。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他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王军豹没有二次锤杀妻子;二是此事属于激情犯罪,不等同于故意杀人,而应视为故意伤害致死;三是家庭需要王军豹,金金不想再失去父亲。
2009年3月,“救父”心切的王金金,耐不住漫长的司法程序,决定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写信,恳求最高人民法院能“刀下留情”:“爸爸是我唯一的亲人了,请你们刀下留人,放过他吧。”
进展:出现转机 死刑撤销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王军豹杀妻一案时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最高人民法院对王军豹案作出不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2010年3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给王军豹的辩护律师沈腾送达裁定书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撤销了该院对于王军豹的刑事判决,同时将此案发回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王军豹被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是王金金的求情信起了作用吗?作为被告王军豹的代理律师沈腾分析认为,影响最终判决的主要因素包括对案件事实部分和杀人动机的重新考量,王金金作为最大受害人,她的态度对案件审理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作用。案件审理不仅是从法律角度出发,而且考虑法律背后的经济、伦理等各种关系,王金金的感受就是一种伦理关系。
3月26日,为了感谢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刀下留人”,王金金特意赶到北京给法官们送了自己画的一幅图画。最高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接待了王金金,对她说“我们都是依法办案,不接受任何社会的感谢,包括你的感谢”。最后,王金金坚持把画留下。3月28日,记者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将开庭重审此案。
来源:东方今报 □ 记者 韩争强/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