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9月17日电 (记者 张强)记者17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省8个地级市集中对外公布2018年第二轮安徽省生态环境督察移交案件问责情况。从问责人数情况看,8市共问责145人,其中处级干部39人,科级干部92人。
第二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8月至9月分两批对合肥、亳州、宿州、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8个地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3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精准问责。
对此,上述8个地市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开展全面核查,依法依规依纪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最终形成问责意见,于2019年9月17日统一对外公开。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8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人,地方政府45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人,国有企业11人,其他人员12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安徽省将继续对淮北、淮南、滁州、黄山、阜阳、蚌埠、宣城、六安等8个地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主要督察中央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
与此同时,安徽还将开展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全面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定点帮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