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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行被骗5亿案又一案犯受审

发布日期: 2008-04-11  //www.110.com  

  北京日泽丰成经贸公司董事长霍民,利用虚假汽车借款合同,从农行昌平支行骗取了3.35亿元。昨天,该案另一名主要人物、河北滦平县鑫亿通达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中革,被押上市一中院刑事法庭受审。检方指控其伙同霍民诈骗银行4500万元。

  检方指控,2003年6月至9月间,唐中革伙同霍民等人采取“提供虚假的个人汽车贷款资料”、“隐瞒贷款用途”等手段,与农行北京市昌平区支行签订汽车借款合同,先后骗得该行发放的47笔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4500万元。

  昨天庭审时,唐中革对检方的指控基本予以否认。他表示,自己开过多家销售运输机械的公司,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霍民。2003年6月,霍民向他表示“自己正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可以很轻松地从银行贷到款项”。于是,他安排手下的业务员(即中间人)给霍民介绍了47名急需贷款的客户。此后,霍民为这些人从银行贷出了4500万元,自己留下了1000万元,这47名客户则取走了3100万元。“其他的钱,我一分没拿,都被中间人拿走了。”唐中革说。

  “分文利益不得,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检察官追问。

  “我这样做,是学雷锋,做好事,帮助那些急需贷款的人获得贷款。”唐中革称,“我相信这些客户资料的真实性,不会有假。”

  针对唐中革的解释,检察官当庭提交了霍民的证言,称两人事先商量好了“用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而后从贷款中分成”的生意模式。其中,唐中革负责“提供购买挖掘机的客户及其贷款资料”,霍民则利用自己在农行的关系,协助其得到贷款。同时,为了方便唐中革开展拉贷业务,霍民还对外宣称唐中革是自己公司密云分公司的经理。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法官释案

  市一中院法官表示,车贷诈骗案频发,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的原因,在于银行过分信赖汽车销售公司

  市一中院近期对频繁发生的车贷诈骗案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按照放贷规则,汽车销售公司应先对贷款人资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贷款款项的用途进行监督。因放贷银行对汽车销售公司过分信赖,使得本该由自己进行的审核和款项用途监督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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