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刑侦案例 >> 资讯正文

浙江温富大厦火灾案另一责任人被批捕

发布日期: 2008-04-30  //www.110.com  

  继温州温富大厦火灾起火点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诸秀玲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另一名事故责任人温富大厦管理处原主任卢荣恺于4月27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46岁的卢荣恺系浙江省温州市人,于2005年至2006年11月份担任温富大厦管理处主任。温州市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份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一楼开设卖场,非法搭建阁楼400平方米用作仓库及办公室,并擅自拆除喷淋、烟感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时任温富大厦管理处主任的卢荣恺发现后要求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诸秀玲履行消防审批手续。后经他人说情,卢荣恺在明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履行管理职责。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内发生火灾,造成21人死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0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