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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见义勇为追匪伤无辜 伤者亲属称须负责

发布日期: 2008-05-04  //www.110.com  

  副镇长飞车追匪伤及无辜

  温州一干部见义勇为时发生车祸,伤者亲属称须有人负责

  温州一干部见义勇为开车追歹徒,却不慎撞倒两辆正常行驶中的摩托,导致一名年仅27岁的青年受重伤。

  听到“抢劫”开车逆行追匪

  4月29日晚,温州市区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件,当事人陈女士被抢走2.3万元现金。 正当两名疑犯得手后欲驾驶摩托车逃跑时,路过此地的瓯海区潘桥镇副镇长丁建勇听到“抢劫”声后,即驾驶雪铁龙轿车逆行追赶摩托车。

  在追赶过程中,丁建勇撞倒了在路上正常驾驶摩托车的王强,而歹徒驾驶的摩托车也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后倒在了路上。当时,两名歹徒忍痛站起来,分别向不同方向逃走。

  丁建勇回忆说,事发瞬间,他只感觉到车辆和其他物体发生了碰撞,于是便紧急刹车,之后,他的车又刮倒了另一名驾驶摩托车的女子,但该女子无啥大碍。

  丁建勇下车后,发现王强的伤势很严重,立即一边呼叫“120”、“110”,一边与赶来的市民一起照看伤者王强。

  交警赶到现场后,丁建勇简单地陈述了事故后,又立即将王强抬上“120”救护车,并随车送到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后来丁又到医院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出1.2万元垫付了王强的医疗院费用。

  据悉,疑犯弃车逃跑后,在上百市民的围追下,一名疑犯当场被抓获。

  见义勇为者愿承担责任

  5月1日,记者在温州市第三医院见到了王强,其左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5月2日,王强的叔叔告诉记者,事发时王强的腿骨有一小段被撞离身体,到医院后,医生让亲属马上回现场去找,一个亲属好不容易才找到送到医院,但还不知道愈合情况怎么样。他说,现在就等交警部门对事故的最后结论,必须有人为无辜者负责。

  丁建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追匪行为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但他并不因当时的决定而后悔。如果交警最后认定他负事故的完全责任,他会承担应负的责任。他还告诉记者,他的妻子也支持他的想法,准备卖房子治疗王强的伤。交警将在五一假期后发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记者从交警处得知,目前已初步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丁建勇负完全责任,但根据情节,会从轻处理。至于丁的见义勇为行为,交警方面已向温州市和鹿城区见义勇为基金提出建议,可能会对事故中受伤的王强给予一定的帮助。

  今年35岁的丁建勇系瓯海区潘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今年1月挂职任永嘉县岭头乡党委副书记。

·辩论话题:副镇长需要为无辜伤者负责吗? 正 方 反方 需要。见义勇为与误伤无辜是两件分开的事。副镇长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时候及时出手,体现了一位人民公仆的英勇无畏精神,很是值得称赞。但见义勇为过程中,开车逆行导致了无辜群众受伤,完全有必要对伤者负责。 不需要。副镇长在关键时刻不顾自身生命安全挺身而出,实属不易。而无辜群众受伤,是在副镇长追赶歹徒的过程中造成的,应该算是歹徒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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