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9日晚9时左右,据当地有关部门通报称,河南省泌阳县板桥镇敬老院五保供养人胡炳旺(男,现年60岁)精神病发作,手持菜刀等凶器,先后将5名供养人员杀害致死。泌阳县政法系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胡炳旺归案后,因精神病发作已经死亡(2月22日《河南商报》)。
因精神病发作杀人,又因精神病发作死亡,不能不说,“精神病”已经成为完美解决胡炳旺杀人案的巧妙钥匙。一个年逾花甲的五保老人,在敬老院手持菜刀连杀5名五保老人,用“精神病发作”来解释当然最能推脱相关部门的责任。但是,胡炳旺到底有无精神病并没有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拿“精神病”来说事儿本已勉强得很。更让人吃惊的是,归案后的胡炳旺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掉了,而其原因又一次被归结为“精神病发作”。在“精神病”面前,一桩恶性案件,6条老人性命,被罩上了飘渺的迷雾。
找遍《河南商报》的报道,关于胡炳旺之死,只有泌阳县政法系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的那句结论,再无其他细节。精神病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它的发作能否直接导致一个人肉体意义上的死亡?况且,精神病发作也总要有一个周期,19日晚精神病发作使5人死亡,在其后的两天里又一次发作将自己致死,这样的精神病岂不来得太猛烈了些?
在“精神病”说法的背后,是职能部门推不掉的责任。
胡炳旺“喜欢骂人,有时还打人,闹得很严重”之类的情况,早就是敬老院人所共知的事情。但也正因为如此,敬老院的管理者更应当预备下防范的措施,而不是让惨案显得突如其来。就在胡炳旺杀死5名老人之前,他还用一把水果刀将敬老院管理员砍伤。在如此明显的信号面前,管理者依然表现得麻木不仁,以至于最终酿成惨重命案。无论胡炳旺有无精神病,无论当时胡炳旺是否精神病发作,敬老院管理方的严重渎职都必须受到追究。
有关部门迅速将胡炳旺抓获归案,人们期待的是案情能够水落石出,然而大家等来的却是嫌疑人在短短两天内死掉了。既然生命平等的含义不是“好人更平等”,那么作为“坏人”的胡炳旺的生命权理应得到同样严格的保护。他的非正常死亡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调查,以排除职能机关疏于管理导致其死亡的嫌疑,而不是再次草草挂出一个“精神病发作”的幌子了事。胡炳旺之死接下来不应当是死无对证,而应当继之以更严格的调查和追究程序。
5名五保老人之死需要还原真相,犯罪嫌疑人胡炳旺之死同样需要公开原因,这样一桩连环案不能成为连环谜。认真调查、及时公开、严厉追究才是必须信守的处置原则,隐瞒和掩盖只能进一步戕害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