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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充当网络赌球代理被刑拘 涉赌资金300万

发布日期: 2010-03-20  //www.110.com  
充当境外赌球网站“二级”代理,发展下线代理人及散户参赌。近日,涉嫌赌博的周某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涉赌总金额300多万元。

  今年3月初,丰台公安分局接到线索,称南三环附近有人利用网络进行赌球。

  经过调查走访,位于赵公口桥某单位宿舍大院内一平房的主人周某引起警方注意。据周邻居反映,周某一到周末球赛举行的高峰期,就待在房间内极少外出。

  3月11日下午,警方在周某的家门口将其控制,同时起获周某的电脑、银行卡等物品。

  在周某的电脑界面上,显示的均是周某进行网络赌球时所登录的境外赌博网站及相关赌博信息。

  周某称,自己是采取租用境外网络赌球平台的方式,获得参赌账户用户名和密码,然后发展亲朋好友为下线,参与赌博。

  警方确认,周某已发展了2个三级代理,后又有数十名散户成为了三级代理的下线,共下注参赌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周某通过抽取佣金和直接“坐庄”与散户对赌的方式,非法获利6万余元,而赌资大多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划转。

  近日,周某因涉嫌赌博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余参赌人员,警方正全力寻找。

  ■ 追访

  网络涉赌 增加办案难度

  据民警介绍,网络赌球与一般的赌博相比,其隐蔽性更强。目前的赌博网站大多建在境外,赌博者之间使用专用的网上赌博软件,交易依靠内部约定俗成的暗语、行话进行。参赌投注的数据保存在庄家的计算机中,赌资以银行信用卡转账等电子货币形式进行,代理间结算采取临时开户、异地取款的方式进行,相关证据易于毁灭和隐藏,给警方办案设置了不小难度。

  ■ 自述

  散户参赌 胜率基本为零

  周某介绍说,网上赌球,国外庄家大都在国内寻找一名总代理,再逐级发展下线,形成分级代理和散户。这些代理和参赌人员,都是熟人介绍,私下获得赌博网站进入通道、用户名及密码,没人介绍很难进入“圈子”。

  周某称,网上赌球与其他赌博一样,是“庄家”稳赚不赔的生意,因为“庄家”无论赌局输赢都可以获取佣金,而散户最终获利的机会基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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