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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扬扬刀”抢劫团伙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发布日期: 2010-03-20  //www.110.com  
  3月19日,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刑侦大队联手团结派出所,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群众谈之色变的“扬扬刀”持刀抢劫团伙,一举破获系列持刀抢劫案7起,追回被抢黄金戒指一枚及烟等赃物,犯罪嫌疑人蒲祖根等四人被依法实行逮捕。
  
  1月25日凌晨5时许,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团结派出所接怀化市人民南路经营“非主流数码工作室”的钟某报案称:当天凌晨0时许,4名青年男子进入其店内照相。到凌晨3时许,该4名青年男子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匕首等凶器对着钟某高高扬起,威胁说:“反抗就搞死你。”接着对钟某进行捆绑后,洗劫了其“非主流数码工作室”,共抢走现金、香烟、电脑、黄金戒指等财物,价值1万余元。
  
  该案的发生,立即引起鹤城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局长黄均平当即指示由刑侦大队和团结派出所组成专案组,由政委杜杰亲任专案组组长。专案组迅速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经对受害人钟某的详细询问,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因多次违法受到团结派出所处理的未成年违法人员罗某极为相似。经受害人钟某的辨认,确定了罗某就是涉案犯罪嫌疑人之一。专案组立即针对罗某喜好上网等生活习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布控抓捕。1月28日20时许,专案组成功在麻阳路的“新起点网吧”,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收缴被抢手机一台。经讯问,罗某对其伙同“胖子”、“张伟”、“小毛”经预谋后实施持刀抢劫“非主流数码工作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时,案情已明了,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胖子”、“张伟”、“小毛”在逃,如果该3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及时抓获归案,不仅案件的侦破工作谈不上圆满结束,同时也无法向受害人、广大的人民群众交代,更重要的是,这无疑将给社会治安留下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专案组继续加强了对在逃3名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罗某不清楚其3名同伙的真实身份,仅知道绰号“胖子”是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案发后相互之间仅通过网上联系,这给下一步的抓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然而,犯罪嫌疑人罗某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就是其被抓获时,刚与“胖子”在网上有过联系,“胖子”自称和其他2人都在新晃侗族自治县,另外,罗某还提供了“胖子”、“张伟”、“小毛”平时也喜好上网的信息。
  
  专案组马上派出抓捕小组于1月28日赶到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工作,在新晃侗族自治县刑侦大队的协助下,对新晃县城的所有网吧进行了布控。29日凌晨0点30分,抓捕小组在新晃县城的“中山网吧”发现了与犯罪嫌疑人“胖子”体貌特征相似的一名男子,遂立即用手机密拍了该男子的照片并传回怀化,经受害人钟某及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辨认,确定该男子就是涉案犯罪嫌疑人“胖子”,专案组当即对其实施抓捕,并从其身上收缴被抢黄金戒指一枚。经现场讯问,“胖子”交代“张伟”、“小毛”已经离开网吧,回到新晃县城的“梦欣”招待所300、301号房间。当日0时50分,抓捕小组赶到“梦欣”招待所300、301号房间将犯罪嫌疑人“张伟”、“小毛”成功抓获,并在“张伟”身上收缴作案工具——弹簧匕首一把,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收缴赃物——烟1条等物。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胖子”,实名蒲祖根,男,20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犯罪嫌疑人“张伟”(化名),男,14岁,四川省西充县人;犯罪嫌疑人“小毛”,实名毛利刚,男22岁,四川省万源市人;三人对伙同犯罪嫌疑人罗某抢劫“非主流数码工作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一个多月的审讯深挖和调查取证,该团伙成员自2009年12月至抓捕前,还在怀化市广场、城中、迎丰、团结等辖区结伙拦路持刀抢劫作案6起。每次都是在夜深人静的偏僻处,跟踪采点选择作案对象后,几个人围上去突然“扬扬刀”相威胁,将对象控制后再实施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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