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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贪污公款欲享福 获刑十年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银行营业所营业员杨必忠,只因眼红身在县城的同事的工作生活环境,心里产生强烈落差,便趁同事已经下班的时机,盗取主管的安全认证卡,打开电脑系统,采取空存的方法,将公款25.6万元存入自己的账户。并在一天时间奔波三地,将钱取走。

    事发海南省白沙县,案发后白沙县检察院的侦查员前往广西玉林市,将犯罪嫌疑人杨必忠抓获。

    近日,白沙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必忠有期徒刑十年。

    39岁的杨必忠是广东梅州市人,在农行白沙支行卫星农场营业所工作。已婚,有一女儿,爱人是医护人员。虽然夫妇工资不算高,但是双职工,在当地还算不错。

    去年7月23日中午12时许,杨必忠作案后乘车逃走。从当天中午1点34分开始,杨必忠分别在儋州、临高、澄迈等地取款共计22.5万元。当天下午4点44分,杨必忠在农行澄迈县支行解放路分理处欲取余下的3.1万元未果。

    之后,他带着已取出的22.5万元逃往广东肇庆,存入当地邮政一营业处。接着转逃广西玉林。

不来上班暴露案情

    当天下午2点40分,营业所工作人员上班,发现杨必忠没来,电脑又不能打开,大家觉得此事可疑,向上级汇报。

    行领导觉得可能出事了,立即通知查杨必忠的账户,发现当天有多次大额取款记录,里面还有余款3.1万元,遂通知将其账户冻结。同时向白沙县检察院报案。

办案人员赴桂抓嫌犯

    白沙县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在调查中,一位出租车司机反映,7月23日中午,有一名客人租他的车辗转到儋州、临高、澄迈三地农行营业所取款,每次从营业所出来袋子都是鼓鼓的。当天傍晚6点左右,他按该客人的要求把对方送到海口西站。

    农行澄迈县支行解放路分理处一陈姓营业员证实,7月23日下午,有一外地人来取款,她发现对方几小时之内多次大额取款,次数过于频繁,便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对方说没有就离开了。

    去年8月5日,办案人员在广西玉林市将杨必忠抓获。

心里不平衡打公款主意

    问及作案动机时,杨必忠说,他曾被借调到县城营业部,后又回原单位,他发现自己所在的营业所生活工作环境及工资均比县城的同事低,且夫妻两地分居,这让他感觉很压抑。想到同是一个单位,可县城同事工作生活环境很好,工资又高,这让他心里产生了很大的落差,便对所里的公款动了邪念。

利用职务窃取公款一念之差获刑十年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必忠辩称其犯罪行为系职务侵占罪,而非贪污罪。

    白沙人民法院认为,杨必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款25.6万元(包含未领赃款3.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辩称其犯罪行为系职务侵占罪,没有事实根据,不予采纳。

    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已全部追缴所贪污的公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据此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杨必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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