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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女储蓄员挥霍公款近200万元 逃至深山嫁给挖煤汉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今报开封讯 开封一名年轻女储蓄员以高息揽储为名,吸收储户存款近200万元供自己挥霍,案发后潜逃6年嫁给深山里的一名挖煤工人,最终仍被抓捕归案。
 
 
 
记者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储蓄员一审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自昨日起生效。

  1992年6月,时年18岁的陈雪雁被建行开封分行聘为储蓄代办员。自1997年开始,陈雪雁利用担任建行开封分行包公湖支行储蓄员的职务便利,以高息揽储的名义吸收储户存款,向储户出具自己签名并私自加盖了银行印章的存款证明,先后吸收储户刘某等16人存款196.0572万元。

  陈雪雁将钱存入个人账户,就开始了一掷千金的生活,高档服装、名牌化妆品……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由于她采取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一边吸收新存款,一边归还老存款,隐蔽性较强,一直未被察觉。直至高息揽储被强令禁止,挥霍得仅剩2000多元的陈雪雁于2000年仓皇出逃。

  2005年8月,陈雪雁潜逃至北京门头沟的一个山沟里,化名与当地一名挖煤工结婚。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干警获悉这一线索后,于2006年4月8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陈雪雁抓获。

  据陈雪雁交代,潜逃期间,她随身带的2000多元很快花光,又不敢和家人联系,只好以打工为生,化名办了个假身份证租屋居住。逢年过节思念亲人,也不敢给父母打电话联系。2005年8月,她潜逃至北京门头沟的一个山沟里,与挖煤工连某认识,使用假身份证结了婚,总怕被反贪干警抓获,度日如年。被抓捕后,陈雪雁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雪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储户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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