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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拆迁贪污受贿400多万元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本报乌鲁木齐1月10日电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合并判处被告人董金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被告人董金生在担任乌鲁木齐市原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处长期间,利用管理拆迁项目的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马某、丛某、钱某等人,采取虚列居 民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伪造拆迁补偿协议及房屋拆迁补偿表,在拆迁处大肆进行套取拆迁补偿费活动。另外,被告人董金生还非法占有拆迁处库房,侵吞个人借 款。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董金生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财产39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董金生还收受他人贿赂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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