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
有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安阳粮库实行改制,对职工进行下岗分流,苗占甲涉嫌虚报(职工名额)以及贪污职工安置费用,(涉案)金额高达150万元。”
“包仓”,也是一些“仓鼠”非法侵占国家资产的一种手段。每年7月小麦收购季节前,有人将粮库中某座粮仓去年的陈 粮以低价买走,待7月收购季节时,再以远高于这个价格的储备粮(当年收的新粮)收购价格卖回给粮库,往往每仓获利可达数万乃至一二十万元
“安阳粮库出现的种种现象并不罕见,这背后有着深刻的体制弊端。”国家粮食局专家顾问、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研究员李思恒教授认为,这些都是机构重叠造成的,虽然委托库在业务上对中储粮直属库负责,但是中储粮直属库并没有对委托库的人事控制权
李思恒说:“现实是中储粮直属库成了委托库(或称代储库,例如安阳粮库)的‘衣食父母’,委托库对中储粮直属库(只得)毕恭毕敬。”李思恒认为,这是导致地方粮库和地方粮食局关系松散的关键所在
2006年12月中旬,河南省安阳国家粮食储备库(下称“安阳粮库”),一改往日的门庭冷落,变得热闹起来。就在这一天,该粮库人事科长苗占甲因“涉嫌贪污”,被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带走问讯。
12月27日,龙安区检察院一位姓殷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另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2004年安阳粮库实行改制,对职工进行下岗分流,苗占甲涉嫌虚报(职工名额)以及贪污职工安置费用,(涉案)金额高达150万元。”
该人士还透露,从上月中旬开始,龙安区检察院目前正在中国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安阳的相关营业网点蹲点守候,调查前来领取工资的安阳粮库人员,清除目前还“在职”的安阳粮库“吃空饷者”。
另据可靠消息,苗占甲已被控一周左右,被检方作取保候审处理。
两套花名册与“吃空饷者”
在实施人员分流前,2004年6月安阳粮库公布的在职职工人数为138人,而根据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改制后聘用的上岗名额仅有70人。这样,安阳粮库实施了人员分流和竞争上岗,落聘人员要么内部退养,要么买断工龄。
2004年当年,安阳粮库就完成了人员分流的工作。但是,随着改制的进行和公告,一个令粮库职工惊愕的情况出现在他们面前:在粮库公告的内退名单上,出现了一些“陌生的名字”。
原安阳粮库职工崔国顺告诉记者:“公布了内退人员名单后,我们发现有很多人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来单位上过一天班。”
记者获得的这份2004年内退人员名单显示,44名内退人员名单中,经查证有8人属于“吃空饷者”,均为安阳市粮食局以及安阳粮库多名领导的亲属,包括苗占甲妻子韩香莲。
“苗占甲的女儿没有来上一天班,却也以6万元办理了买断,远远高于普通职工的买断金额。”崔国顺告诉记者,他的工龄为19年,买断所得仅有3万余元。
据了解,根据规定,安阳粮库每名内退的职工除去岗位工资外,每月还可获得700元左右的收入;而买断工龄则是职工与粮库解除劳动关系,粮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职工在安阳市粮食系统的工作年限乘以当时一个月的工资。
“安阳粮库的职工花名册有两套,上报给安阳市粮食局是一套,而内部保留的是另一套,工资就是以后一套花名册来发的。登记在册而不来上班,还有很多。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现在。” 崔国顺告诉记者,自第一次名单之后,安阳粮库再也没有公布过买断工龄人员的名单。
与储备粮食系统的交易
安阳粮库虽为安阳市粮食局的下属国有企业,但是近年来一直是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下称“安阳直属库”)委托收储点。
安阳直属库位于安阳市安阳县宝莲寺镇,是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的直属企业,距离安阳粮库30公里。
“2006年的托市收购(即最低收购价收购),安阳市共收购了4.5亿公斤粮食,而往年的水平为2.5亿~3亿公斤。”安阳直属库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直属库还派出人员在安阳20多个代储库进行业务督察。
据了解,2006年9月30日,委托收购完成后,安阳市粮食局受安阳市政府委托,协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安阳粮食局下属的20多个代储粮库进行了抽查。不过,该局储运科李科长也表示:“(当时我们)只是走访了几个企业,(粮库的)日常检查,如粮食质量、出入库管理以及代储资格,都是由安阳直属库说了算。”
据了解,安阳粮库从2000年成立时就开始为安阳直属库代储粮食,而安阳市的其他粮库只到2006年才开始大规模从事代储业务。因而,收购粮食的价格、质量都是由安阳直属库定。
2006年,安阳粮库为安阳直属库代储的粮食为5000万公斤,但在安阳的地方粮库中还不是最大的。据了解,河南安阳安林国家粮食储备库(亦为安阳粮食局下属企业),2006年储藏的粮食多达约8000万公斤。
安阳粮库储备科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2005年安阳粮库的代储量比2006年的5000万公斤还要高,基本上把仓库都储满了。”
“包仓”暗流
据了解,安阳直属库成立时的首任主任陈凤桥即是原安阳粮库的主任。
能争取到安阳直属库的“代储”指标,有着巨大的利益。
安阳直属库的一位领导介绍,在正常的轮换期内(5年以内),每收一斤新粮食,安阳直属库就会给代储粮库补贴0.025元;如果 存储满一年,每斤还另有0.04元的仓储费用。不足一年的,则按照天数来计算。2006年,国家正式将小麦纳入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体系后,一斤小麦一年的仓储补贴费用最终确定为0.035元。
“扣掉当中0.5分,是为了中储粮的监管成本考虑。”这位安阳直属库领导称。
“现在,安阳直属库每三个月给我们结一次账,我们就三个月才开一次工资。”上述安阳粮库储备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随着记者的调查逐步深入,地方粮库“代储”背后隐藏的“包仓”行为也逐一浮出水面。
一份由安阳粮库部分职工上报给安阳市政府以及安阳市粮食局的一份调查材料(下称《调查材料》),披露以下情况。
《调查材料》显示:只要是指定人送的粮食,价格可以增高,质量可以放宽,不管是谁送的粮食,只要售粮人一栏中写上他们的名字,他们就可以拿到高出市场价每公斤2分的利润,这样,在合同的掩护下,国家的钱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流入其亲属的腰包,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收购政策。”
原安阳粮库一位职工告诉记者:“安阳粮库有他们经常‘承包’的仓库,就是安阳粮库的2号仓,容量在300万~600万公斤。”
所谓“包仓”,就是在每年7月小麦收购季节前,有人将粮库中某座粮仓上年的陈粮以低价买走,待7月收购季节时,再以远高于这个价格的储备粮(当年收的新粮)收购价格卖回给粮库。
“这种价差最高时每斤达到7~8分,最低时为2~3分。”该人士称。
《调查材料》还透露,更有甚者,“仓里的粮食不动,只改换各种出入仓的手续,就能得到国家的补助粮款,后果非常严重。”安阳粮库存在严重的内部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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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叠管理”的监管真空
石玉/文
“我们平时联系非常的松散。”2006年12月28日,安阳市粮食局人事科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发生了检察院进入查案这类事情,安阳粮库的领导根本都没有来汇报过。”
该人士透露,安阳市粮食局仅仅将安阳粮库的领导(主任及副主任)纳入干部考核和管理,而粮库的中层则基本由其自己产生。
“安阳粮库出现的种种现象并不罕见,这背后有着体制弊端。”国家粮食局专家顾问、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研究员李思恒教授认为,这些都是机构重叠造成的,虽然委托库在业务上对中储粮直属库负责,但是中储粮直属库并没有对委托库的人事控制权。
目前,我国实行粮食三级(国家、省、市县)储备制度,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粮”)是国家粮食储备计划的主要执行者。
“现实是中储粮直属库成了委托库(或称代储库,例如安阳粮库)的‘衣食父母’。”李思恒认为,这是导致地方粮库和地方粮食局关系松散的关键所在。
河南省粮食厅的一位人士介绍,地方仓储企业的利润来源主要有二个,一是粮食收购代理费用,二是顺价销售的差价,就是自己买进卖出的经营,然而“由于近几年粮食进仓时价格已经很高,因此顺价销售很困难,即便是能够顺价,价差也不大。所以地方仓储企业经营困难,只能靠从国家储备计划中分一杯羹。”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综合处处长王毅称,2006年国家的托市收购,占总数四分之三的收购粮食都储藏在了受中储粮委托的地方粮库里,“而在此之前社会粮库基本上没有业务。”
安阳粮库是安阳市粮食局下属的国有企业,除去这个天然的资产纽带之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依此,安阳市粮食局“法定的”自然具有对安阳粮库的监管责任。然而,遗憾的是现实却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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