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日电 今天的检察日报披露了“甘肃商业贿赂第一案”的进展,此案是犯罪数额最大、涉及官员级别最高、社会影响最大的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大二院)商业贿赂窝案。此案涉及厅级干部2人,涉案6人仅接受兰州市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一人行贿就高达1493万余元。
2006年7月中旬的一天,甘肃省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兰州市某建筑设计院为承揽工程先后多次向多个业主单位行贿,该院领导对这一线索非常重视。7月12日,为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甘肃省检察院决定以省检察院反贪局干警为主,抽调白银、陇南等地办案骨干,共同组成“7·12”办案组。
经过明察暗访和大量的调查取证,办案组将目标锁定在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马罡身上。种种迹象表明,马罡在负责筹建兰大二院某住宅楼和医疗综合楼的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有重大受贿嫌疑。
2006年8月19日,马罡被“请”到了检察院。37岁的马罡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性格内向,但心理素质非常稳定。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他不慌不忙,一直矢口否认自己曾经拿过别人一分钱。
办案组在加强对马罡讯问工作的同时,派人深入到兰州市各大银行展开调查工作。很快查出马罡在农行兰州一营业部有一个专门用于炒股的户头,资金余额80多万元。以马罡的个人收入,这笔钱显然超出了合理限度。侦查人员要求马罡解释钱的来源,马罡虽然百般狡辩,但终究不能自圆其说。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曾分别于2004年9月和2005年1月、11月,先后三次以咨询费名义,接受兰州某建筑设计院送的现金11万元。办案人员乘势而进,继续追问其余款项的来源。马罡最终交代,兰州市某建筑公司在承建兰大二院某住宅楼期间,该公司经理张某为顺利结算工程款,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春节先后多次送给他现金87万元;还有一家施工单位为了早点结清工程款,也曾于2004年送给他3.6万元。以上三家单位共计送给马罡101.6万元。
坐落在兰州市最繁华路段的兰大二院某住宅楼和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的医疗综合楼,是兰大二院2004年开始建设的最大的两项基建工程,被职工称为该院的形象工程,工程总造价高达4.5亿元,两项工程目前均已封顶。(李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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