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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家里拍下丈夫偷情照片索赔5万

发布日期: 2007-11-15  //www.110.com  
新商报讯(记者 曲家乙)知道丈夫有婚外情,但苦于没有证据。后来,经过一次突然袭击,终于将丈夫与其情人捉奸在床,并拍了照片。最近,41岁的当事人代丽(化名)拿着丈夫的“床照”咨询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她想了解在自家卧室里拍到丈夫偷情的“床照”,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并依此在离婚时向丈夫索要精神赔偿。

据代丽介绍,她和丈夫结婚18年了,开始时,夫妻感情十分融洽。然而,最近一年,她发现丈夫对她和家庭的态度突然改变,不仅动不动就发脾气,而且还经常找借口不回家。凭着女人的直觉,代丽感觉丈夫有婚外情了,但却一直没有找到证据。

今年11月5日,代丽假称要出差一周,然后,离开家在朋友处居住。11月8日傍晚,代丽突然回家,当她冲进卧室时,其丈夫正与情人在床上缠绵。悲愤之余,代丽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相机拍了两个人的“床照”,随后愤然离家。

丈夫移情别恋,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代丽在悲伤之后,找到其丈夫,要求离婚,并表示因为他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因此,向丈夫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金。但其丈夫否认,代丽于是出示当时拍摄的“床照”,但其丈夫表示,代丽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法院不会支持。

昨日,刘艳律师经过分析后认为,代丽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家通过拍下丈夫与他人偷情照片的方式取证,属于合法行为,该证据可以认定有效。现在,因为代丽的丈夫发生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代丽作为无过错一方向丈夫索赔其因此所受到的精神损失,会受到法律保护。

昨日下午,代丽已经委托刘艳律师,准备正式起诉丈夫离婚,并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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