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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一名副区长贪污受贿11万元获刑3年半

发布日期: 2008-04-11  //www.110.com  

  4月10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原副区长朱世达通过虚开、涂改发票、泄露招标标底等方式敛财11万元,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蚌埠市禹会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至2004年10月,朱世达利用担任龙子湖区民政局局长、副区长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工程维修发票报销、涂改实物发票数字及伪造拆迁房补偿费申请等形式,将共计8万余元的现金及实物占为己有。

  2002年4月至2003年初,朱世达还利用主管辖区内居委会、老年之家装修工程的职务便利,向承包人泄露招标标底,先后三次收受贿赂3万元。

  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并罚,判处朱世达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朱世达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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