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经济犯罪 >> 资讯正文

江西广丰县法院原院长受贿获刑11年

发布日期: 2008-07-18  //www.110.com  
       江西广丰县法院原院长苏如明因犯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7月14日)被上饶市信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被告人苏如明(副处级)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在担任广丰县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利,索取、收受广丰县法院审判大楼承建商姬某某、江西圳昌装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江西省成炉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等4人贿赂46.9万余元;挪用公款10万元借给广丰县金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收取利息;此外,还有99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2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