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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诈弹”敲诈两家超市100万元被判4年

发布日期: 2008-07-19  //www.110.com  
        为了筹钱接妻子回家过年,一男子给两家超市写恐吓信,谎称安置了炸弹,敲诈100万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今年1月16日,昌平区回龙观镇的物美超市和华联超市都发现储物柜里有一封信。信上说,已在超市安置了遥控炸弹,必须汇款给指定账户50万元,否则会引爆炸弹。两家超市立即报警。

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将一直在超市外等候的一名男子抓获。这名叫于洋的男子说,他是河北来京务工人员,妻子在广西打工。夫妻商量好,于洋去广西接妻子回家过年。由于觉得会花钱太多,他想出写恐吓信敲诈超市的主意。庭审中于洋还交代,他曾于2006年在北京广西各偷过一个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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